调后跟踪促履行案结事了暖人心
2018年以来,被告多次从原告处购买化工材料用于其生产经营,后经双方结算,被告仍欠原告3万余元,原告多次催讨未果,诉至永济法院。
案件受理后,舜都法庭委派驻庭调解员组织双方调解。调解员从情理法多角度分析,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达成分期付款调解协议,法院出具调解书予以确认。
调解书生效后,调解员并未“一调了之”,而是主动建立履行跟踪台账,定期通过电话、微信提醒被告履行义务。其间,被告因临时收入波动申请延期支付,调解员及时协调双方调整还款计划,确保协议顺利执行。
今年3月,最后款项到账,纠纷也彻底画上了句号。“本以为要打持久战,没想到调解员全程操心,让我既省了时间又挽回了友情!”原告感慨道。被告也表示:“多亏调解员帮忙争取缓冲期,让我能踏实工作逐步还款。”这面锦旗既是群众对法院调解工作的认可,也展现了“调解+履行督促”方式在化解纠纷中的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