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所联动护和谐 土地纠纷巧化解
双方当事人系同村村民。被告在未经原告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在原告的土地种植梨树。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无果,双方矛盾逐渐升级,最终诉至盐湖区法院。
解州法庭受理案件后,张辉法官深知此类纠纷如果处理不当,不仅会加深邻里之间的矛盾,还可能引发新的冲突。为查明事实真相,还原土地的真实边界,张法官决定前往纠纷现场进行实地勘查。在村干部、司法局专职民调员的协助下,张法官与双方当事人一同来到争议土地处。在现场,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张法官一边安抚双方情绪,一边仔细对照村委会出具的合同信息,对土地进行测量。在确定了土地边界后,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从邻里情谊、法律规定、和谐乡村建设等多个角度出发,耐心细致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经过长时间多轮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达成一致调解意见,邻里关系得以修复,纠纷圆满化解,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此次调解以法治为基础、以和谐为目标,通过情、理、法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各退一步,从而推动纠纷圆满化解。不仅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实际问题,更修复了破损的邻里关系,为乡村和谐稳定注入了司法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