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转重整 助力企业获新生
长治市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是一家承担固废处理和垃圾分类等社会责任的混合型有限公司。由于负债率高、运作成本高、风险控制点多等不利因素,公司逐渐陷入困境,无法清偿到期债务。2024年10月,该公司向潞州区法院申请破产重整。
在案件审查阶段,该案审判长王建宏带领高新区法庭干警多次深入企业实地调研,发现该公司虽面临困境,但具有显著的重整价值:公司拥有长治市供销社系统的网络运作体系优势,上万平方米再生资源现代化产业园区,塑料加工配套设施设备,以及3000平方米的市级再生资源体系指挥中心办公条件。合议庭认为,这些资源既是公司重生的希望,也是长治市再生资源网络建设的重要支撑。基于此,潞州区法院于2024年11月依法裁定受理了该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
合议庭按程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法官、清算组成员、第三方审计评估机构代表等到场参会,其他债权人以线上方式参会。会议高票通过了多项关键议案,基本疏通企业脱困的堵点,为后续重整计划的制定和执行奠定了坚实基础。
重整程序的推进也为债权人和股东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通过集中处理债权债务,债权人能够获得更高效的清偿方案,避免了因企业破产清算带来的巨大损失。而股东则有望通过重整恢复企业的市场活力,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