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子致伤同学引家长“反目”学校邀请法官化干戈
秦某某与刘某某均就读于大同市云冈区新胜三小二年级,为同班同学。某日放学后,刘某某无故推搡秦某某,秦某某被推倒摔伤。事发后刘某某家长没有关心对方孩子伤情,也没有表达歉意、沟通赔偿事宜,反而在班级群里言语攻击秦某某家长。秦某某家长极为不满,坚决要求对方赔偿1万元。刘某某家长认为赔偿金额过高,不予支付。学校多次调解未见成效后,联系该校法治辅导员、法官助理李强壮介入。
调解现场,双方家长均情绪激动,不愿让步,李强壮便采用“分别沟通+综合调解”的方式,分别跟双方家长沟通,释法说理,了解各自的想法。
李强壮通过摆事实、讲道理的方式,阐明该纠纷不仅仅在于赔偿金额的多少,更关键是教育孩子改正自己的行为。刘某某家长的情绪有所缓和,认识到自己的不当之处,并表示之前因为工作忙疏于对孩子的管教,导致现在的结果,其愿意向对方赔礼道歉,并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
李强壮重新将双方家长组织在一起,引导双方家长积极化解矛盾,刘某某家长当场向对方赔礼道歉,并承诺以后多把心思放在教育孩子上,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最终,双方家长握手言和,并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孩子也重归于好,终将矛盾化解于前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