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年08月07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7]

10年“心病”如何治 调解员谈秘诀

  本报讯 (通讯员 籍高峰 贺宏静) 近日,太谷区法院胡村法庭成功诉前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为当事人解决了困扰10年的心病。
  2014年4月,被告许某及其配偶董某因建设养老院向原告太谷县某建材门市经销部购买了价值142858.8元的瓷砖等建材。但被告因资金紧张当时仅支付了3.6万元,尚欠货款106858.8元未付。另,董某于2018年去世,原告在多次索要未果的情况下,诉至太谷区法院。
  调解员赵转兰在收到案件了解原告诉请内容后,立即通过电话与被告进行了沟通,了解到被告之所以多年未能支付货款是因为养老院经营状况一直不是很好,再加上董某的离世,导致被告一家资金周转更为困难。被告希望能和原告协商分期支付。原告得知被告的调解意见后情绪较为激动,称被告多年来迟迟未付分文货款,已对被告一家失去信任,不愿意再等待,希望被告及时付款。双方各持己见都不肯让步,调解一度停滞。面对阻碍,胡村法庭庭长杨萍建议调解员安排双方当事人到法庭面对面调解。到法庭后,杨萍和赵转兰再次耐心地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协调,逐步缩小了双方的分歧,最终促成了调解。原告同意作出让步,给被告减免部分货款,以9.2万元作为了结,被告则多方筹措当场即时履行。案结事了,双方都得到了满意的调解结果。
  调解员赵转兰表示:“生活中矛盾纠纷无处不在,并且越来越多样、复杂,调解工作也要主动适应新发展需求。作为调解员,热爱调解工作的同时,需要我们不断通过学习、实践,在调解过程中不断总结、分析,增进调解技巧、提高调解能力。调处矛盾纠纷时,前期我会尽量充分了解案件情况,通过沟通了解双方当事人的态度,然后及时把握双方当事人心理,聚焦矛盾点、诉求点逐个击破,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双方自愿为基础,以法律分析为手段,公平公正、依法依规调解,取得当事人的信任,确保调解工作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