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年07月24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8]

被告人生活不能自理 巡回法庭来到家门口

  本报讯 (通讯员 李晓娟 郭一泽) 近日,稷山法院刑事审判庭巡回审理一起贩卖毒品案件,将庭审设在被告人家中。
  被告人裴某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公诉机关起诉到稷山法院。被告人裴某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家中无人照料,情况十分特殊。法院干警了解了情况后,依法到其住地送达起诉书等材料、办理取保手续,告知相关权利义务,并为其指派了法律援助律师。
  开庭时间临近,被告人裴某无法到法院参加庭审,为了保障其合法权益,方便诉讼,稷山法院刑事审判庭启动便民措施,经与检察机关、律师沟通后,决定把法庭“搬到”被告人家中。
  在被告人裴某的一间狭小的屋子里,一张茶几、几张凳子,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公诉人、书记员、法警、被告人及其援助律师,大家各就各位,一场特殊的庭审就此展开。
  承办法官悉心询问了被告人裴某的身体状况,在保障能够顺利庭审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程序有序进行。被告人裴某在最后陈述时表示认罪悔罪,以后要遵纪守法,并诚恳地请求法庭能对其从轻处罚。
  此次“上门开庭”是将司法为民的措施落到实处的又一次生动实践。近年来,稷山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累,架起法院与群众的交流桥梁,让司法为民走深走实,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