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年07月26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7]
柳林法院

相互侵占不相让 追根溯源解纠纷

  本报讯 (通讯员 高毓苑) 近日,柳林法院诉前调解中心成功调解了一起涉柳林县某行政单位和某花卉公司的合同纠纷案件。
  被告柳林县某行政单位与原告某花卉店因工作原因,建立了长期买卖关系。2019年至2020年期间,被告多次向原告购买租摆花卉绿植,截至目前,被告尚欠原告部分花卉绿植费用未支付,原告经催要无果后,诉至柳林法院。
  接案后,特邀调解员张德明认真查阅,及时与双方当事人多次沟通,希望双方能够和解。经了解,原告花卉店占用了被告单位院内的场所,被告要求原告腾交房屋后支付其花卉绿植费用;原告则要求被告支付花卉绿植费用后腾交房屋。
  张德明听取双方意见后,找准矛盾根源,向双方释明相关的法律知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巧妙运用“听、理、劝、退、和”五字工作法进行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化解了双方多年未化解的纷争,原告限期腾房,被告按时向原告支付花卉绿植费用,此案得以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