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年06月28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6]
杏花岭区法院

发挥诉前联调机制 促成刑事案件和解

  本报讯 (通讯员 武伟强) 日前,因交通肇事造成一人死亡的郗某某、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的史某某先后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刑事和解协议,成为杏花岭区法院刑事案件“诉前联调机制+公开听证”运行以来达成和解的典型案件。
  为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矛盾纠纷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新路径,近日,杏花岭区法院与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共同制定了《刑事案件诉前联调工作办法(试行)》,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真诚悔罪,愿意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的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符合法律规定的刑事案件,通过诉前联调工作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刑事和解制度的作用,促使双方当事人从激烈对立回归理性平和,使矛盾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
  鉴于郗某某交通肇事案与史某某重大责任事故案,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近亲属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就民事赔偿部分调解久拖不决、矛盾激化的情况,检察机关按照《刑事案件诉前联调工作办法 (试行)》,在诉前引入联调机制。近日,应联调机制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邀请,杏花岭区法院指派冯建军法官参与上述两起案件的联调工作。
  联调会上,冯建军法官从同类型刑事和解司法判例、人身损害赔偿范围、赔偿金计算依据、调解协议分期履行等方面进行了介绍和解答,并与警官、律师从被害人家属诉求、双方利益及司法政策等多角度展开调解。
  经过四个多小时的联调工作,犯罪嫌疑人当场对被害人近亲属真诚赔礼道歉,双方就赔偿数额、履行方式达成一致。被害人近亲属对犯罪嫌疑人表示谅解。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对本案当事人履行和解协议后能否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进行了评议,一致认可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对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表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