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城区法院
诉调对接精又准 高效调解获称赞
案件起因是被告张某平、张某华在某矿施工期间,从原告王某处购买建筑材料,原告王某依约向二被告供应材料,工程结束后二被告共欠原告王某材料款75650元,此后原告王某多次向二被告讨要,二被告均找各种理由拒绝支付。
诉讼服务中心在收到起诉状后,法官助理李静认真分析案情,认为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快速将案件分流至诉调对接中心。诉调对接中心委派特邀调解员申忠秀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申忠秀多次给二被告做思想工作并释明法律。在其耐心调解下,原告王某与二被告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张某平于2022年5月31日前将75650元材料款一次性支付给原告。多次索要无果的材料款,经特邀调解员的诉前调解,达成调解协议,不仅减少了诉讼费用,还缩短了诉讼周期。王某感激不已,送来了锦旗表达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