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年05月10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7]
怀仁法院

房屋买受无凭据 反目好友再握手

  本报讯近日,怀仁法院诉前矛调中心妥善化解闫某与王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仅用1天时间即收到了法院的调解书,大赞法院解纷效率快速便捷。
  两年前,闫某在怀仁市某小区有套住宅准备出售,好友王某知道后,与闫某商定以29万元的总价购买了该房。由于王某资金不足,约定先交付房,购房款分多次付清。双方原来关系不错,每次付款都没有书写和留存任何凭据。于是在支付一部分购房款后,王某声称余款应当是9万元,而闫某却认为还差12万元,双方对已付款金额各执一词又都无法提供证据,两人关系一度搞得很紧张。闫某于4月7日来法院咨询处理办法时,怀仁法院诉前矛调中心的工作人员接待了他。在认真听取闫某陈述事实的情况下,工作人员为其进行了诉讼风险分析和释法说理,在征得其意见后,指派了特邀调解员为其双方进行调解。特邀调解员利用在线调解室,网上连线王某进行诉前调解。双方就购房款初步达成共识,第二天王某到法院进行了现场调解和协议确认。根据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速裁团队的法官当天即出具了民事调解书,闫某和王某终又握手和解。 怀仁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