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年05月10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7]
长子法院

土地补偿该归谁 多方协调巧化解

  本报讯 (通讯员 杨剑)近日,长子法院审结一起确认土地补偿协议无效案件,经过多方共同努力,原告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
  2018年,因长治市屯留区政府征收需要,屯留区河神庙乡政府将案涉贾某所承包的土地征收,并与原告贾某签订协议书。协议约定,除土地附着物树木、药材归原告所有外,其他补偿款归被告河神庙乡政府所有。时隔三年后,贾某于今年2月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土地补偿协议无效。
  长子法院受理后,为促进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承办法官邀请屯留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工作人员,前往屯留区河神庙乡政府与原告贾某进行沟通调解。
  承办法官耐心倾听原、被告双方各自诉求,一方面向被告释明签订补偿协议时既要考虑当地政府项目建设需要,也要充分考虑相对人的合法诉求;另一方面承办法官先后多次向原告贾某进行释法明理,对原告的合理诉求要进行保护,对于其他不正当要求进行耐心解释。同时,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信友善原则,对双方进行思想教育,原告表示在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愿意服务大局,积极支持当地政府规划建设。4月27日原告向长子法院提出撤诉。
  近年来,长子法院凝聚多元合力,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不断加强联动机制构建,促进行政机关规范行政,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诉求,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