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款追讨十年过了诉讼时效?
■案情简介
近日,昔阳法院速裁团队成功调解一起长达10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该案中,某汽修部拖欠了某润滑油供应站1.4万余元的货款,被告在外务工联系不上,存在送达难的问题,通过法官的不懈努力,最终双方达成调解。
■法官说法
这起案件虽标的额小,案情简单,但是很有代表性。多年欠款至今还能起诉的关键在于“诉讼时效中断”。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普通民事案件诉讼时效为3年,如果债权人能证明在这10年中不间断通过微信、短信、书面函件等方式催讨过货款,诉讼时效从最后一次催讨重新起算。本案中原告通过微信多次向被告催要款项,所以未过诉讼时效。
本案属于买卖合同纠纷,像这类案件涉及的证据主要包括书面的买卖合同、付款凭证、送货单、对账单。除此之外,最应该注意的是一旦出现逾期付款问题,买方在索要货款时,要保留好录音、聊天记录等证据。
本案是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调解了,当事人拿到的是法院的调解书。法院调解书和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一方不履行,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调解书送达即生效,但一审判决书送达后有十五天的上诉期。总的来说,调解的方式更能缓和双方矛盾,达到快速解决纠纷的目的。 昔阳法院 焦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