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当“红娘”又演“恋人”
忻州一女子上演现实版《新生》
■案情简介
2023年2月,小美(化名)自结婚后便辞去了工作,一天,闲来无事的小美用其公公的手机号注册了一个微信账号。在与朋友小帅(化名)聊天时,无意间得知小帅目前是单身,想找个女朋友时,谎称自己有一个叫“小丽”的闺蜜,人很好也非常靠谱,看小帅忠厚老实,欲将“小丽”介绍给小帅当女朋友,并当场将“小丽”的微信号推送给小帅,让小帅放心与其交往。
单身了许久的小帅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开始与“小丽”聊天,从日常生活到工作琐事,从家人朋友到同事邻居,二人无话不谈。经过一段时间的微信互动,单纯的小帅在“小丽”的甜言蜜语和嘘寒问暖中坠入了“爱河”,很快便与小美扮演的“小丽”确定了“恋爱”关系。
在确定恋爱关系后,小帅彻底被爱情冲昏头脑,只要“小丽”需要用钱,小帅便会想尽一切办法为其转钱。2023年4月到8月期间,“小丽”以购买物品、看病、还债等各种理由向小帅索要钱款总计42896.66元。
不久后,小帅要求与小丽线下见面,小丽却以生病、出差等理由多次推诿,察觉不对的小帅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在公安局,小帅终于见到了“小丽”,却没想到自己朝思暮想的女友竟是当初的介绍人小美……
■法院裁判
代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谎称虚假身份多次骗取受害人财物共计42896.66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小美自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并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取得谅解,依法可从轻处罚。结合被告人犯罪情节、认罪悔罪态度,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小美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法官说法
近年来,形形色色的诈骗手段层出不穷,从 “茶叶妹妹”到“虫草姑娘”,再到 “重症女友”“支教女孩”,不法分子抓住适龄男性急于结婚的心理,不断对诈骗手段进行包装,利用双方信息不对等的优势,以虚假“恋爱”掩盖骗财目的,向受害人索要财物,不少受害人往往因为法律意识不强,怠于维权或碍于情面不想声张,最终不了了之、人财两空。
在此法官提醒,单身男女们在动心的同时也要动脑,应当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开始交往,凡是涉及金钱的敏感话题都要慎重。一旦发现对方不靠谱,以各种理由“花式”要钱并拒绝见面的,一定要提高警惕,守好自己的“钱袋子”。如若被骗,要保存好证据并及时报案。
同时也提醒那些妄图不劳而获,把坑蒙拐骗作为“生财之道”的不法分子,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倘若以身试法,最终收获的不是钱财,而是刑期、罚金、退赔损失、犯罪案底以及家庭、个人名声、社会影响等各方面的惨痛代价。 忻州中院 李佳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