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来到家门口“拉家常”式解心结
2021年,原告董某发现其家中洗澡间墙体裂缝、地板出现空鼓,在维修时发现是卫生间下水管道破损引发,他认为是村居民组修路施工所致,遂要求居民组进行赔偿。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未果后,原告董某诉至闻喜法院,要求被告居民组赔偿其各项修复费用及损失1.28万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及时与双方当事人联系了解情况。因双方分歧较大,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承办法官决定到原告家中巡回审理该案。
经过巡回审理,承办法官逐步厘清了双方矛盾症结所在,便在庭审结束后,及时联系郭家庄镇派出所、司法所工作人员和网格员参与纠纷化解。各方工作人员通过“拉家常”方式抚平双方当事人情绪,承办法官采取“背靠背”方式释法说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赔偿协议,由被告分期履行赔偿款项,原告当庭提出撤诉,双方握手言和。
巡回审判是人民法院为方便群众诉讼,就地开庭审理案件的一种审判方式。运城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结合辖区地域特色,不断探索完善司法便民新举措,将庭审现场搬至群众身边,通过巡回审判,延伸基层法治触角,打通便民利民“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