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年07月17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7]

一案调解化三案 能动履职解“心结”

  本报讯 (通讯员石晓燕)近日,当事人张某某来到阳泉城区法院,将两面写有“正义的守护者人民的好法官”“倾心调解化纠纷秉公执法暖民心”的锦旗分别送到城区法院桃河法庭员额法官岳晋芳和岳超的手中,表达对法院干警的感谢。
  2020年,原告张某某与李某及其妻子冯某签订《房屋购买意向书》,约定购买阳泉市天峰国际房屋,原告向二被告支付购房款后,双方约定由原告为李某儿子李某某的房屋装修,以装修款中的84812元抵顶原告应支付的剩余购房款。因所购房屋一直未过户,原告诉至法院要求李某及其妻子冯某配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并另行提起诉讼要求李某儿子李某某支付装修尾款2300元及借款5000元,三起案件由桃河法庭岳晋芳和岳超承办。
  承办法官通过与原告认真沟通,得知原告的核心诉求是要求二被告为其过户房屋。为实现让当事人少跑腿、一次性解决纠纷,承办法官决定将该三起案件一起调解、一起解决。承办人通过耐心细致向当事人释法明理,终于淡化了双方对立情绪,架起双方沟通的桥梁。经过三个多小时的劝解和疏导,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在一个月内为原告办理过户手续,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重新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