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年03月27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8]

离异夫妇争夺抚养权 谁是最合适的抚养人

  本报讯 (通讯员 孙菲) 襄汾法院邓庄法庭每年办理的案件中,“小案”占据相当比例,但每一件小案背后都可能涉及一个人的命运、一家人的幸福,抚养权纠纷类案件更是如此,妥善化解此类纠纷对构建和谐社会至关重要。近日,襄汾法院邓庄人民法庭通过诉前调解机制,在72小时内成功化解一起抚养权纠纷案件,最大程度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据了解,当事人侯某某于2023年9月与姚某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根据双方约定,婚生子姚某某由侯某某抚养。2024年春节,姚某向侯某某提出想与孩子姚某某共同生活几日。考虑到孩子的健康成长,侯某某答应其请求,约定在正月十五过后将孩子接回。约定时间过后,姚某拒绝将4周岁的姚某某送回,侯某某多次上门,却总被姚某以各种理由拒绝。万般无奈之下,侯某某一纸诉状将姚某诉至襄汾法院邓庄法庭。
  经过沟通得知,当事人姚某及其家人之所以不肯让侯某某将孩子接走,是担心侯某某再婚后,孩子得不到妥善照顾,双方因此僵持不下。
  承办法官陈跃奎考虑到这是一起抚养权纠纷案件,调解或许是保护孩子幼小心灵的最好方式。在本案中,双方当事人矛盾并非难以解决,其出发点都是为了让孩子健康成长,作为法官要多想办法多行动,力求通过诉前调解为纠纷画上句号,也为孩子的未来生活做好保障。
  2024年2月28日,法庭邀请当事人姚某前往法庭就本案进行具体沟通。员额法官与调解员从“以诚待人、以德育人、以情动人、以法服人”的理念出发,就孩子姚某某的情况与当事人姚某进行交流,化解姚某的抵触情绪,为接下来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良好基础。
  法官从法律角度出发,就本次抚养权纠纷案件,进行专业分析,在向姚某释明法律风险的情况下,就其最关心的孩子生活问题,阐明法律法规的保护条款,为姚某吃下一颗“定心丸”。随后,当事人姚某表示,愿意与原告侯某某就孩子的抚养问题坐下来好好谈谈。
  2024年3月初,在邓庄法庭干警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2023年离婚遗留财产问题与婚生子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双方自行签订《和解协议》,侯某某撤回起诉,矛盾纠纷顺利化解。当天下午,当事人侯某某顺利接回孩子,本案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