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年10月18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8]
太铁中院

精准对接企业诉求 2亿元标的额案件变双赢

  本报讯 (特约记者 杨玲 常籍匀) “谢谢,这样我们就放心了……”“感谢太铁中院法官们耐心细致的工作,解决了我们两家企业的大难题。”
  精准对接企业诉求,妥善化解涉企纠纷。近日,太铁中院高质高效调解一起诉讼标的额逾2亿元的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赢得原、被告两家企业高度赞誉。
  原告中铁某公司中标被告某集运站铁路专用线建设工程,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后,原告组织施工。施工过程中,被告陆续支付部分工程款,直至工程竣工后,双方因对工程量计算不一致,导致对工程价款产生争议。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其工程款及逾期付款违约金等共计2亿余元。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发现双方企业对工程量、工程价款、工程质量争议较大,本诉反诉问题交织,工程签证管理不规范或缺失,未形成有效结算,没有完善的竣工验收手续。原告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被告随即提出管辖权异议,双方矛盾冲突激烈。
  考虑到建设工程类案件具有体量大、审理周期长、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费用高等特点,极易发生案涉工程已交付使用、涉案企业资金周转困难以及下游包工头和农民工拿不到工资、劳动所得等问题,法官积极引导双方企业通过调解化解纠纷。
  法官认真梳理3200余页证据资料,充分研究案情、厘清争议焦点,数次召开庭前会议逐项核对工程量、工程单价,同双方当事人进行多轮次沟通协调,综合考量企业诉讼成本、时间成本等进行调解。在争议差距一步步缩小至1.45亿元后,双方企业均不愿继续作出让步,调解工作陷入僵局。
  在这种情况下,法官一方面积极与双方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沟通,结合案情释法说理,让企业卸下“心防”,敞开“心房”;一方面建议双方企业理性进行风险评估、利益考量,从有利于企业发展的角度进行调解。
  当了解到原告因担心被告不积极主动履行调解协议的顾虑后,法官兼顾双方利益,拓宽工作思路,引导双方企业在调解协议中设立担保履行等条款,提供最优调解方案。最终促使双方企业达成调解,握手言和。
  在这起大额标的合同纠纷案的调解过程中,太铁中院法官坚持能动司法,充分运用政治智慧、法治智慧、审判智慧,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公正高效定分止争,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助力企业发展,创优营商环境,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