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年09月27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7]
忻府区法院

结案不结束牵挂回访传递司法温情

  本报讯 (通讯员 巩奇凡)“你好,小李,我是忻府区法院播明法庭工作人员,你应当在9月1日支付的孩子的抚养费到位了没有?”
  “法官,我已经按照调解书约定支付到账了。”
  听到这句话,冯法官一颗悬着的心终于放下来,并嘱咐被告李某按照调解约定及时履行给付义务,并关注孩子身心健康。
  原来,在今年8月初,忻府区法院播明法庭受理了由长治市某县法院移送来的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原告赵某与被告李某自2018 年离婚后,被告一直未按照离婚协议约定支付小孩抚养费,李某离婚后回到原籍忻府区居住生活。赵某提起抚养费诉讼后,案件被移送至忻府区法院审理。
  作为一名法官,也是一位母亲,冯法官的心里万分焦急,她考虑到马上就是开学季了,必须尽快办理本案,才能保证这个小孩顺利上学,以免耽误学业。因原告在外地,法庭适用远程网络庭审系统进行了审理。审理中,冯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法律释明,告诉他们离婚后父母均应保证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对被告拒不支付抚养费的错误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经过耐心细致工作,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自愿分期补足所欠原告的抚养费,首期费用在小孩新学年开学当日支付5000 元,以后抚养费用逐月支付至小孩的社保银行卡账户。被告李某按照调解约定的时间与金额及时履行了给付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