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宁法院
拖欠物业费起纠纷找“根儿”调解事了人和
经过梳理发现该批案件标的额均不大,业主分布在某几栋住宅楼,处理不好容易引起群体效应,立案庭及时将案件分流到调解室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员通过电话、实地走访等与业主逐个沟通,在深入了解事实的基础上,通知双方开展调解工作。调解员本着“依法调解,法理并行”的宗旨,通过“面对面”“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一方面当场指出物业公司在服务方面要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另一方面指出拒交物业费的法律后果,经多方沟通,耐心解释,业主向物业公司交清物业费,物业公司依法撤诉,案件得到及时化解。
近年来,乡宁法院通过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始终将非诉讼解纷机制挺在前面,将非诉讼解纷力量“请进来”,给诉前调解做“加法”,以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着力将矛盾化解在诉前,诉源治理见到了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