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年09月13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8]
乡宁法院

拖欠物业费起纠纷找“根儿”调解事了人和

  本报讯 (通讯员 王书晴)物业纠纷事虽小,却关系到各方的切身利益,如果处理不当,容易让“小问题升为大矛盾”,影响社区的和谐。近日,原告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被告签订了《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但拒不交纳物业费、电梯费为由,向乡宁法院提交了10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系列案件,要求业主支付所欠的物业费,案件的主要矛盾点在于被告业主认为其没有享受到相应的物业服务而拒交。
  经过梳理发现该批案件标的额均不大,业主分布在某几栋住宅楼,处理不好容易引起群体效应,立案庭及时将案件分流到调解室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员通过电话、实地走访等与业主逐个沟通,在深入了解事实的基础上,通知双方开展调解工作。调解员本着“依法调解,法理并行”的宗旨,通过“面对面”“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一方面当场指出物业公司在服务方面要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另一方面指出拒交物业费的法律后果,经多方沟通,耐心解释,业主向物业公司交清物业费,物业公司依法撤诉,案件得到及时化解。
  近年来,乡宁法院通过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始终将非诉讼解纷机制挺在前面,将非诉讼解纷力量“请进来”,给诉前调解做“加法”,以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着力将矛盾化解在诉前,诉源治理见到了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