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年09月13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8]
平定法院

多元化解决纠纷为群众办实事

  本报讯 (通讯员 郝靓)在平定法院,有这样一个基层法庭,他们积极运行“四岗合一”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构建“法庭+人民陪审员+调解”模式,创新工作思路,用足地方资源,取得良好法治效果。近日,平定法院锁簧人民法庭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一起交通事故纠纷,原本剑拔弩张的各方最终达成赔偿协议。
  2023年6月,张某驾驶公司用车与祁某驾驶的小汽车在东白岸村线路段发生碰撞,两车不同程度受到损伤。经平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责任事故认定,张某承担主要责任。7月,祁某向平定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张某所属公司赔偿车辆损失费、拖车费、折旧费共计50400元,并进行鉴定。
  承办法官赵志强接收案件后,考虑案件事实较为清楚,第一时间与当事人联系,邀请东白岸村“四岗合一”人民陪审员贾海红参与调解,贾海红采取“面对面、背靠背”调解方式,在紧贴案情、释明法律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知民情、懂民意的优势,用通俗易懂的方言积极探求双方当事人和解意向,让调解工作事半功倍。最终,在各方的努力下,矛盾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履行完毕。此次诉前调解既免去了司法鉴定的复杂程序,又避免了诉讼程序,不仅简便快捷,而且节约了诉讼成本、极大地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有效化解社会纠纷,对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具有示范作用。
  “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医之于无事之前”,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平定法院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因案施策,以“法庭+人民陪审员+调解”为抓手,不断丰富矛盾纠纷化解方式,以实际行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