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还可以处理离婚前未处理财产吗?
■基本案情
原告王男与被告李女原是夫妻关系,后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汽车A归王男,汽车K归李女。婚姻存续期间二人共同向银行贷款5万元,离婚协议未对该笔债务进行约定。
现原告王男请求判令汽车A归被告所有,汽车K归其所有;被告李女承担已偿还贷款本息的一半。被告李女辩称,汽车应按离婚协议约定履行,贷款离婚协议未约定,其不承担。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原告未能证明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故汽车部分应遵守离婚协议约定。银行贷款发生于双方婚姻存续期间,系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协议中未对该债务进行分割,现原告主张分割,符合法律规定,被告依法应承担该债务的一半责任。
■法官说法
本案涉及两个法律问题:
离婚协议中的财产约定可以反悔吗?
——不可以!
当事人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因为离婚协议涉及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多项内容,是“一揽子”的解决方案。现实中存在一方当事人为解除婚姻关系而在子女抚养及财产方面作出让步的情况,在婚姻关系已经解除的情况下,如果允许当事人对于财产部分反悔,那么离婚协议的“整体性”将被破坏,也会助长先离婚再恶意占有财产的行为。
例外情形:
1.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2.离婚后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未处理的财产,离婚后还可以处理吗?
——可以!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夫妻的共同财产及共同债务不因婚姻关系解除而消灭,离婚后,如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依法予以分割。 祁县法院 李文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