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年09月27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7]

遥控地磅增重40余吨这种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近日,祁县法院依法审理并宣判一起有关粮库购销的诈骗案,涉案二人因诈骗罪获刑,同时为被害人及时挽回经济损失,以公正司法筑牢粮食安全生命线。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冯某得知祁县某粮食储备库收储粮食的消息后,将被告人赵某约至祁县,经二人合谋,约定由冯某负责联系粮源及车辆,赵某垫付粮食款购买粮食向粮库出售,并使用地磅遥控器进行遥控,修改过磅数据而从中获利。2020年4月,被告人冯某与赵某共计向粮库送粮12车,其中通过遥控器增加称重数量的有10车,入库粮食重量超出粮源地重量40余吨,非法获利8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冯某、赵某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根据被告人犯罪性质、情节轻重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和三年十个月,各并处罚金3万元,并将违法所得8万余元予以追缴,退赔被害人。
  祁县法院立足审判职能,严厉惩处犯罪分子,有效发挥裁判警示引领效应,及时为粮库挽回经济损失,持续为“六稳”“六保”提供司法保障。
  祁县法院倡导社会各行业坚持“平等、公平、诚信”原则,始终坚守质量品质,坚决抵制缺斤少两行为,不断规范经营行为,并呼吁社会公众主动发挥监督作用,必要时拿起法律武器捍卫合法权益,共同维护公平交易秩序。
通讯员 李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