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法院
巡回法庭开进村普法便民“零距离”
2006年,该村整体搬迁,按照当时建房分房方案,每户最小一辈男性均有分房资格,2008年,原告柴某分次向村委会交购房款共13万元。但因后来村委会换届,加之其他原因,房屋至今未建,多年来虽经各方协调但仍未果,原告遂向河津法院提起诉讼。
在将近2小时庭审中,原、被告双方依法有序进行了陈述和答辩,李法官仔细听取双方意见,围绕本案争议焦点,对当事人进行详细询问,耐心分析案情并调解。
庭审结束后,不少村民还围着法官咨询生活中的各种法律问题,李军霞法官均耐心地解答,指导大家在法律框架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村民的一致好评。
近年来,农村各类矛盾纠纷数量不断攀升,为帮助村民解决法律方面的揪心事、烦心事、闹心事,河津法院以巡回法庭为载体,将部分具有典型意义、涉民生类的乡村案件作为巡回审判的重点,将法庭开到田间地头,让法庭走进群众心中,审判同时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为群众带来最便捷、最周到的法律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