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年12月21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7]

迎泽区法院: 案子还没立案 装修款问题就解决了

  晨报讯(通讯员施峪清)近日,迎泽区法院诉调中心第三调解室接待了一位年轻人,他手里拿着一面锦旗,执意要送给这里的调解员任晋萍、间润平、吴志虹,真心表达自己的谢意。
  薛某是一名从事装修的个体经营者,2021年3月23日,他从朋友许某处承揽了迎泽区开化寺古玩市场某店内装修,因为店面小,工期短,又是朋友,当时就没有签订合同,只是口头约定装修工钱每天320元,装修款共计8640元。当他把所有工程都如期完成后,不料他的朋友却无力支付全部款项,只是分两次共支付3000元,其余5640元未支付。无奈,薛某只能一次又一次等待并催要,直到11月初,薛某面临结婚,他再次向许某催要欠款,许某被逼无奈,直接对薛某说没钱,并进行了辱骂,还把薛某微信拉黑。薛某走投无路只能求助于法院,没想到案子刚到诉调中心第三调解室就被调解员任晋萍、间润平、吴志虹列为重点调解案子,调解员一次次打电话核实情况,又给许某做思想工作,让他站在薛某的立场换位思考,讲解法律政策、讲违法利害关系、讲朋友之情,最终说服了许某,并答应克服一切困难,立即支付欠款。
  通过这一案例,调解员们认识到调解工作的重要性,用自己的辛劳化解了当事人的积怨,体现了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节省了司法资源,降低了诉讼成本,不仅解决了群众的矛盾纠纷,使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得到了保护,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