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鲁区法院: 减轻当事人诉累 网上开庭暖人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张干世认真梳理案情。因被告张某某及某物流有限公司均在外地不能按时到庭参加诉讼,为提高案件审理效率,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在充分征询当事人意见及告知权利义务后,本案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采用互联网庭审方式审理此案。经过设备调试、电话和微信沟通等大量庭前准备工作,本案线上庭审如期进行。庭审过程中,当事人陈述答辩、举证质证、庭上调解等环节均有条不紊地进行,视频连线流畅,画面清晰,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庭审结束后,远在外地的被告及代理人核对笔录无误后当场通过手机屏幕对庭审笔录进行签字确认。
此次互联网庭审活动,突破了地域限制,缩短了当事人与法院之间的距离,减轻了当事人的奔波之苦,既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又提高了审判效率,进一步使当事人享受到了更加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下一步,平鲁区法院将继续深化网络在线诉讼服务模式,持续积极推动智慧法院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多元高效的司法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