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年02月09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7]
长治中院:

入围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晨报讯近日,全国扫黑办对拟表彰先进集体及其事迹在媒体网站进行集中公示并刊发“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事迹”。公示最后日期截至2月9日,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如对拟表彰对象有意见,可向全国扫黑办反映。
    2020年12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按照《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评选表彰活动方案》要求,在公示的基础上,完成相关工作程序,向全国扫黑办上报推荐了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候选名单及事迹。全国扫黑办进行了初审和复审。经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审议确认,拟表彰先进集体200个。
    其中山西入选集体名单8家,长治中院执行局榜上有名。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长治中院执行局充分发挥扫黑除恶“打财断血”主力军作用,成立专案专班,坚守政治担当、责任担当,建立涉黑恶案件财产执行台账,深挖细查、全面摸排黑恶案件财产线索,忠实履行执行职责、高质高效攻坚“黑财清底”专项行动,最大限度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三年期间,执行并督导涉黑案件7件、涉恶案件142件,涉案资产遍布全国28个城市126个县 (市、区)、39家银行(金融机构),长治法院出动警力700多人次,行程3万多公里,查控454个银行账户,划拨资金75541.68万元、查封房产397套、土地7块、车辆2586辆、大型机械设备1860台、冻结股权573962.55万元、扣押手表10块、黄金270公斤及其他财物32项。现涉案财产已全部上缴省级财政,财产价值共计193.97亿元,圆满完成扫黑除恶刑事涉财各项执行任务。 长治中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