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年08月28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11]

躲回老家也躲不掉债务

戴上手铐,被执行人立马承诺还款
  晨报讯 (特约记者 靳彦通讯员 丁艳珍)近日,稷山法院顺利执结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申请人廉某与被执行人张某租赁合同执行一案,经法院调解后被执行人张某一直拒绝主动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无奈,廉某到法院申请执行。
    两年来,执行干警一直未能查控到任何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一直没有实质性进展。2018年该案移交司法警察大队实施执行,由于被执行人张某住址不明,大队长李杰华决定带队亲赴被执行人张某户籍所在地太原市阳曲县展开调查。
    几经波折,在阳曲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警大队配合下成功找到被执行人张某。
    一见到张某,干警们便开始给张某做思想工作,不停地释法明理,一直好言相劝,希望张某能够主动还款。但无论干警怎么努力,张某仍以不应由他偿还为由,拒绝履行,且态度十分嚣张,执行法警遂对其出示拘留决定书。
    眼瞅着自己被执行法警戴上了手铐,在即将踏上警车的那一刻,张某慌了,这才意识到原来法院这次是动真格的,躲是躲不过了,便赶紧承认错误,连连央求干警再给他一次机会,说马上联系还款,一小时后张某联系家属将全部案款 (30800元)汇至申请人帐户。
    鉴于被执行人已认识到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的错误,认错态度较好,且已经履行完毕义务,执行法警经请示领导后对其批评教育,未予采取执行拘留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