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年08月28日] -- 生活晨报 -- 版次:[A11]

情侣在微信上以婚恋为名骗钱获刑

  晨报讯(通讯员李凌云)为骗取钱财,五台一对情侣冒充单身男女,通过微信“附近的人”搜索“猎物”,以婚恋为名引诱对方。近日,五台法院依法审结该案,被告人罗某娟、罗某峰犯诈骗罪受到法律惩罚。
    五台县人罗某娟、罗某峰以男女朋友同居相处多年。2017年9月初的一天,梁某在微信上通过搜“附近的人”加上罗某娟名叫“带刺玫瑰”的微信。之后罗某娟与罗某峰便化名为“张艳”,用“带刺玫瑰”的微信号在微信上和梁某聊天。聊了几天后,梁某在微信上表达了想让“张艳”做自己对象的想法。罗某娟与罗某峰利用梁的想法在微信上对梁实施诈骗。二被告人先后用“带刺玫瑰”“宝”“心碎”“以和为贵”四个微信号以各种理由向梁某骗钱,共9060元。案发后,二被告人的近亲属于2017年11月10日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9460元,并获得被害人谅解。
    五台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娟、罗某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五台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的辩解及辩护人的相关意见不予采纳。被告人罗某峰的家属对被害人的损失给予赔偿,被害人对二被告人的行为谅解,可对二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罗某峰有前科,应对其从重处罚。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罗某娟犯诈骗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2000元。被告人罗某峰犯诈骗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五台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