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利益首位 实现离婚纠纷“最优解”
2025年12月,曹某第三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与前两次相同,婚生女的抚养权归属成为双方争执的焦点。此前两年,曹某两次起诉离婚,武某也曾因探视权问题发起诉讼,双方矛盾不断升级。
接手案件后,审判团队没有一判了之,而是巧用“三步调解法”破局。法官先单独与双方沟通,引导二人回顾共同抚养女儿的点滴,唤醒彼此心中的亲情纽带;随后结合双方的成长环境、经济条件等实际情况,客观分析各自抚养的优劣势,提出“轮流抚养”的过渡方案;最后细化探视时间、教育医疗费用分担等关键条款,确保调解协议具备可操作性。
经过多轮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女由武某抚养,曹某每周六、日可探视女儿。拿到调解书的那一刻,武某感慨:“法官不仅解决了我们的矛盾,更教会了我们如何做父母。”曹某也表示,调解方案让自己既能参与孩子成长,又最大程度减少了家庭撕裂对孩子的伤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