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年12月15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2]

抗流感药品乱提价最高可罚500万元

  本报讯 (记者 梁耀华) 当前,我省流感疫情处于季节性上升阶段,抗流感药品需求激增。12月12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抗流感药品市场价格行为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要求全省各医疗机构及药品经营者依法合规销售药品。《通告》强调,经营者制定相关药品价格,应当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原则,销售药品应当做到明码标价。
  同时,《通告》为全省各医疗机构及药品经营者列出九项禁止行为,包括成本未明显增加时大幅度提高价格,或者成本虽有增加但价格上涨幅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强制搭售商品,变相大幅度提高价格;无正当理由,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相关药品;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药品,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实施虚假优惠折价或者价格比较,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价格承诺;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信息;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通告》明确,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可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实施价格串通行为的,最高可处5倍违法所得或500万元的罚款。实施哄抬价格行为的,最高可处5倍违法所得或300万元的罚款。实施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倍违法所得或50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