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周期管控+星级评价
我省拟为“好房子”设立标准
《标准》提出,“好房子”建设应以安全、舒适、绿色、智慧为目标,并贯穿于规划设计、建材选用、施工建造、物业管理、维护保养等各个环节。要求新建住宅需满足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二星级及以上要求,并鼓励达到超低能耗建筑标准。
在设计环节,《标准》对住宅的室内环境、空间尺度、设施配置等提出细致要求。例如,规定住宅层高不应小于3米,卧室、起居室冬季温度不应低于20℃,夏季不宜高于26℃。同时,强调全龄友好设计,要求考虑老年、儿童等不同年龄段人群的需求,如设置无障碍设施、紧急呼救系统,以及满足日照标准的老人与儿童活动场地。《标准》鼓励住宅建筑合理应用节能、节水技术和可再生能源,并与建筑工业化、数字化相结合。在智能化方面,要求配备智慧安防、智慧物业等系统,并明确个人信息保护要求,规定采集人脸信息需遵守相关安全管理办法,数据应加密存储,防止泄露。《标准》设立了全新的“好房子”等级评价体系,围绕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绿色低碳、智慧便利四大基础维度,并增设“创新升级”加分项。评价覆盖规划、设计、施工、运维四个关键环节,根据最终得分将住宅评定为一星、二星或三星等级,旨在通过可量化的指标引导住宅品质全面提升。
除新建住宅外,《标准》还专章规定了既有建筑改造为“好房子”的技术要求,强调改造应确保安全、提升功能、注重经济性与可持续性,并鼓励采用绿色、智能化的改造技术和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