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坐三轮车进山找羊倌 温情调解释前嫌
老梁家在山地上种植了几亩玉米,眼看秋收接近尾声,霜冻即将来临,为了尽快将自己一年的收成拉回家中,老梁电话联系邻村的熟人老田,约定雇用老田的农用三轮车将玉米棒拉回家中。第二天,老田驾驶农用三轮车运输玉米棒途中,因坡多路窄,加之老梁不断催促,农用三轮车侧翻损坏。事故发生后,老田自掏腰包修理好了农用三轮车,但他认为自己是被雇用才驾驶农用三轮车给老梁拉玉米棒,老梁也应对损失承担责任。在双方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老田便将老梁诉至岢岚法院。
立案后,考虑到老梁常年在大山沟里放羊且手机没有信号,到庭较为困难的实际情况,崔进海法官决定采取“带案下乡”的思路,力争以调解方式和平解决邻里纠纷。当天,崔进海法官一行驱车到达距离县城40里以外的老梁家时,了解到老梁临时居住在山里搭建的土屋,因照看羊群并未下山。进山道路崎岖狭窄,崔进海法官一行只得乘坐老田的农用三轮车,历经一个多小时见到了老梁,表明来意后,老梁表示愿意回村进行协商。
调解现场设在老田家中。调解过程中,因责任承担问题,双方各执一词,情绪激动,争执不下,导致调解一度陷入僵局。为防止矛盾升级,崔进海法官采用“背靠背”方式,与随行的另一名同事,在耐心讲解本案责任划分相关规定的同时,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不要让“小纠纷”伤了邻里情。最终,双方达成共识:老粱同意承担一部分维修费用,老田不再追究老梁的责任。至此,一桩因农用三轮车侧翻而引发的纠纷,以双方冰释前嫌、握手言和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