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年07月23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8]

拒执罪预告书显威慑 拒不执行到主动执行

  本报讯 (通讯员刘佰川)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于2025年6月10日联合发布《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强化了公检法协作机制。该《意见》自2025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志着打击拒执罪进入新阶段。《意见》实施之日,乡宁法院执行局发出首份《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预告移送通知书》,慑于法律的威严,被执行人于2025年7月3日主动履行义务,高效执结一起合同纠纷案。
  申请执行人A公司与被执行人B公司经生效法律文书确认,B公司应偿还A公司300余万元。A公司向乡宁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阶段,B公司拒不履行。
  经依法核查,B公司一直处于正常经营的状态,且营业额较大,具备实际履行的能力。乡宁法院经审查后认为,依据《意见》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及相关规定,B公司的行为符合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构成要件,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乡宁法院遂据此向B公司送达《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预告移送通知书》,责令其三日内自动履行,如仍拒不履行将对其涉嫌犯罪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为其划定红线,指明出路,引导其自觉纠正拒执行为。
  收到《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预告移送通知书》后,被执行人B公司意识到自己拒不还款行为的严重性,主动检讨自身行为,在限定的期限内主动将案款汇入法院指定账户,案件至此得以顺利执结,切实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