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年07月09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7]

补偿款引发亲情“塌方”法官解“死结”为“活扣”

  本报讯 (通讯员 卫舒宇)一栋老房,20万补偿款,一场叔侄间的拉锯战。当法律文书遇上亲情纠葛,如何既解“法结”又化“心结”?近日,泽州法院川底法庭用一场“接地气”的调解成功化解一起历时多年的叔侄及叔嫂房屋补偿款纠纷,不仅让剑拔弩张的双方最终握手言和,还促成调解现场履行完毕,展现了“立审执一体化”和多元解纷机制的实践成效。
  原告刘某是家中最小的儿子,后入赘到外村生活。多年来,老屋一直由他的大哥一家即被告父母居住。后来大哥去世,大嫂继续居住。2022年,老屋被鉴定为危房,无法居住,政府为保障村民住房安全,向常某一家发放约20万元补偿款。没想到,这笔钱却让常某一家陷入纷争。
  原告刘某得知后,认为老屋是父母留给自己的,只是借给大哥一家居住,因此要求分割补偿款。而被告常某则出示了不动产权证书,表示父母去世后,老房一直由自家居住维护,且自己依法办理了确权登记,并解释补偿款仅针对“实际居住人”发放,因母亲独居老房多年,符合政府相关政策才领取补偿款。
  为了化解纠纷,承办法官联系了村长和网格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然而,第一次调解并不顺利。原告刘某情绪激动,反复强调父母当年将房子留给自己,只是让大哥一家暂时借住;被告常某及其母亲也愤懑不平,认为叔叔多年未对老屋尽过义务,如今看到补偿款才来争抢。双方情绪激动,但法官并未放弃,而是决定深入走访,摸清来龙去脉。
  当天下午,法官带领团队驱车来到了老房所在村庄,并走访了老房周围的村民。据附近村民描述,村里被鉴定为危房的老房不少,但没有人居住的空房没有补偿款。老房周围的房子大多已坍塌,只有零星几户尚有人烟,为了更加全面了解本案事实,法官带领团队自陡峭湿滑的山坡下去,找到了一位独居在附近的老人进行询问。老人回忆道,刘某年轻时确实和父母及两个姐姐居住在老屋里,反倒是大儿子即被告父亲结婚后就搬出去居住了,后来刘某和两个姐姐婚后纷纷搬走,此后几十年一直是常某父母居住在老房里。
  随后,法官又分别来到被告常某和原告刘某家中,倾听双方的诉求和苦衷。常某坦言,自己一家长期居住并修缮房屋,还办理了确权登记,而叔叔在父亲在世的时候也没有对老房提出异议,反倒是意外获得补偿款后产生嫌隙,一家人为了钱弄得不可开交,实在并非所愿。刘某则流露出对老屋的深厚感情,认为大哥作为长子父母早已为他安排好一切,反倒是自己还未结婚父母就相继离世,这套老房是父母留给其最后的念想,更何况自己的小孙子如今身患疾病,补偿款对一家人很重要。
  在充分了解情况后,法官意识到,单纯依据法律条文判决可能无法真正化解矛盾,最重要的是解开一家人的“心结”,挽救岌岌可危的亲情。调解中,法官采取了“双线策略”:释明法律线:尽管被告常某有产权证,但案涉老房原始土地权属登记在刘某父母名下,性质可能属于遗产,而且补偿款性质特殊,需考虑历史居住、维护情况;唤醒双方亲情线:刘某早年离家,对老房确有情感寄托,常某一家对老房多年来实际居住维护,补偿款政策也可能与此挂钩。
  在承办法官及川底法庭“和事佬调解工作室”的多次沟通下,最终,双方各退一步。被告常某同意支付原告刘某6万元,原告刘某放弃进一步诉求。更难得的是,法庭积极适用“立审执一体化”机制,直接见证并监督常某当场将6万元向刘某履行完毕,本案执行阶段也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避免了后续执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