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立案解民忧司法服务零距离
2025年6月初,潞城区法院立案庭接到潞城区辛安泉镇司法所所长杨忠明的求助电话,称有两名年事已高的老人想要立案,但是不知道该怎么走程序。立案庭庭长李静了解情况后,考虑到贾某章、申某兰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且使用的老年手机也无法实现网上立案操作,于是立刻启动一站式诉讼服务“绿色通道”,与两位老人约好时间,为其提供上门立案服务。
被申请人徐某霞与申请人贾某章、申某兰的儿子贾某红(2024年9月23日去世)于2017年5月15日登记结婚,婚后于2018年4月生育贾某伟。贾某红去世后,徐某霞对贾某伟不闻不问且下落不明,贾某伟一直由贾某章、申某兰抚养照顾。由于徐某霞未尽到监护人的义务,故贾某章、申某兰请求法院撤销徐某霞的监护人资格,并指定申请人贾某章、申某兰为贾某伟的监护人。
李静携带立案材料来到贾某章和申某兰家中,核对身份信息、梳理案件材料、讲解诉讼权利义务,指导当事人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等材料,并就二位老人的法律问题进行详细解答,仅仅15分钟就顺利立案。贾某章眼含热泪感动地说:“谢谢法院的同志,这么远上门为我们服务。不但解答了疑问,还让我们看到了解决问题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