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群谩骂引纠纷 法官调解促言和
在“某工作群”中,张某因家庭矛盾,先是在群里辱骂其丈夫孙某甲,后发展为辱骂其丈夫孙某甲的弟弟孙某乙。双方矛盾激化后,派出所出面调解,要求张某不得再在微信群内发送谩骂信息,并赔礼道歉。但双方仍争执不下,张某只同意不再在微信群内发送谩骂信息,拒绝赔礼道歉。后孙某乙一纸诉状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张某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北留法庭受理该案后,考虑到该案双方系亲戚关系,一判了之不仅不利于解决纠纷,还有可能加剧双方矛盾,应通过调解方式妥善化解纠纷,从根源上解决问题。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动人,指出张某在微信群内发送辱骂、侮辱原告的信息,存在贬低原告人格的意图,在一定范围内降低了原告的品德、声望等社会评价,故张某在群内对孙某乙进行辱骂的行为侵犯了孙某乙名誉权,张某应承担侵权责任。法庭引导张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自愿在案涉微信群内使用其本人微信号向孙某乙赔礼道歉,并承诺不再发生类似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