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实质性化解矛盾 广东企业寄来感谢信
近日,离石法院西属巴法庭干警收到了一封来自广东的感谢信,信中字字句句都流露着对离石法院干警尽职尽责办案的肯定和赞许。
2014年,广东某公司中标吕梁某采购招标项目,并于2015年3月,先后签订两个《工程设备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后,该公司依约履行合同义务,设备已投入使用多年,合同约定的质保期已届满,但对方尚欠付质保金776500元。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该公司遂诉至离石法院。
承办法官收到案卷后,考虑到原告在广东,往返一趟极为不便,本着“一次性、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理念,承办法官庭前联系双方当事人提前归纳本案争议焦点,争取一次开庭解决本案。在庭前沟通争议焦点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该公司一直以来为被告方提供相关设备和技术服务,与被告一方始终保持着友好的合作关系。鉴于此,承办法官本着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结果,在庭审当日,再次对本案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认真倾听原、被告双方的意见和诉求,并释明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厘清案件事实。随后,承办法官有步骤地对原、被告双方展开释法析理。调解中,法官引导双方进行沟通,逐步缩小分歧,对僵持不下、争议较大的,承办法官适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和建议,帮助双方找到利益平衡点。最终,在承办团队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经过多次协商和讨论,逐渐达成共识。调解结束时,审判团队当即决定加班制作调解书,三日内,被告一方也如约将相关款项履行完毕,本案得到了完美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