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年12月04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8]

善意执行促和解为果农追款解难题

  本报讯 (通讯员 张晓刚曹鹏) 2019年,经营“果库”的张某,分别从刘某、陈某、吴某、袁某、朱某五位果农处收购苹果,支付了部分定金及款项后,尚欠刘某等人共计6.588万元。刘某等五人经多次索要无果后,于2023年7月19日向吉县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主持调解,同年7月28日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但调解书生效后,张某仅按调解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向刘某等人履行少量欠款,剩余款项并未按期履行。刘某等人遂于2024年6月21日向吉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吉县法院执前督促团队迅速展开行动,多次约谈张某,张某提出“目前果库经营困难,一次性给付不了,承诺分批给付,10月底前给付完毕”,在征得刘某等五人同意后,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但是,张某仅向五人分别履行2000元后,再无下文。
  11月13日,吉县法院决定对五起申请执行案件一并启动执行程序。在对张某名下银行账户及微信、支付宝等进行网络查控后,执行干警对张某不动产登记等情况开展全面调查,发现张某经营“果库”虽面临资金紧张等困难,但其仍具有一定的履行能力,且在执行过程中,张某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未能报告其财产状况。符合对张某采取限制消费等执行措施的条件,考虑到张某经营果库的实际情况,执行干警多次前往张某住处,对其释法说理。最终,张某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执行工作,尽快支付剩余欠款。
  11月18日,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张某将筹得的欠款4.32万元汇入法院执行专户。至此,五起涉农案件顺利执行完毕。刘某等人在收到执行案款后,于11月20日送来一面锦旗,以表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