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出尔反尔拒不执行 进了看守所才还债
原告方某带领同乡6人承包被告王某舅舅家盖平房的工程,完工后经结算王某应向方某支付工资14300元,但王某迟迟不支付工资,方某向王某催要无果遂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王某同意于2024年2月前将劳务费结清。调解协议生效后,王某拒不履行,方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向王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督促其限期履行义务,但当事人王某不主动履行义务,之后便销声匿迹。执行干警尝试通过电话、微信联系王某,并多次实地走访、蹲守,对被执行人王某名下财产进行查控,均未发现王某踪迹。经方某提供线索,执行干警迅速出动,依法将王某拘传。将王某送至拘留所后,在法院强制执行措施的震慑下,王某当场悔悟。在执行干警和拘留所所长的共同主持下,方某与王某达成和解,并当场支付8000元,剩余部分等待王某结清工程款项后付清。
小标的关乎大民生,小案件折射为民情。霍州法院将继续加大对拖延执行、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打击力度,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严厉打击失信行为,坚决维护法律权威,彰显执行威慑力,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