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年11月06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9]

楼上漏水楼下遭殃 法官上门“补漏”又补情

  本报讯(通讯员原梦腾)“楼上漏水,我家遭殃,没想到问题能这么快解决。感谢法官上门为我们调解,不但帮我们解决了现实问题,更解开了我们邻里之间的心结。”近日,河津法院新耿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房屋漏水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据了解,原告卢某与被告毋某某系上下楼邻居关系,由于毋某某家中卫生间漏水,造成卢某家中渗水并造成财产损失。双方多次沟通无果,无奈之下,卢某起诉到法院,要求毋某某立即停止侵害并承担漏水造成财产损失及各项费用。
  新耿法庭承办法官孙小秀受理该案后,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系邻里关系,尽量选择调解方式化解纠纷,避免双方对簿公堂加深邻里矛盾。孙小秀法官随即带领团队主动上门,来到双方家中,一方面实地察看原告家中受损情况,另一方面找到施工师傅对被告家中进行了专业排查找漏,最终查到渗水是因为被告卫生间防水未处理好造成,至此,本案有了明确的责任划分。随后,孙法官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经过耐心疏导、释法明理,逐渐消除了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双方同意各自退让一步,被告重新做了卫生间防水,并做了防水实验,双方矛盾得到实质性化解,最终握手言和。“行有好伴,住有好邻”,一件件不起眼的小案,都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下一步,新耿人民法庭将继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履职尽责,坚持“如我在诉”,用心用情用力把每一件“小案”办好,将各类纠纷化解在萌芽,让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司法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