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漏水楼下遭殃 法官上门“补漏”又补情
据了解,原告卢某与被告毋某某系上下楼邻居关系,由于毋某某家中卫生间漏水,造成卢某家中渗水并造成财产损失。双方多次沟通无果,无奈之下,卢某起诉到法院,要求毋某某立即停止侵害并承担漏水造成财产损失及各项费用。
新耿法庭承办法官孙小秀受理该案后,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系邻里关系,尽量选择调解方式化解纠纷,避免双方对簿公堂加深邻里矛盾。孙小秀法官随即带领团队主动上门,来到双方家中,一方面实地察看原告家中受损情况,另一方面找到施工师傅对被告家中进行了专业排查找漏,最终查到渗水是因为被告卫生间防水未处理好造成,至此,本案有了明确的责任划分。随后,孙法官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经过耐心疏导、释法明理,逐渐消除了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双方同意各自退让一步,被告重新做了卫生间防水,并做了防水实验,双方矛盾得到实质性化解,最终握手言和。“行有好伴,住有好邻”,一件件不起眼的小案,都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下一步,新耿人民法庭将继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履职尽责,坚持“如我在诉”,用心用情用力把每一件“小案”办好,将各类纠纷化解在萌芽,让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司法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