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年10月30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9]

要工钱的17名农民工诉求各不同三位法官“四步”走出皆大欢喜

  本报讯(通讯员 张莎 李婷) “你们辛苦了,没有想到你们还会上门调解,连口水都没有喝,太感谢你们了。”
  “没有想到我都不用去法院跑也能解决问题,连诉讼费也不用我们交。”
  “我今天很高兴,对法院给出的调解方案挺满意,这样才公平。”
  17名农民工如释重负,围在武乡法院三名法官周围,道不尽感谢。三名法官也长舒一口气,事关十七位农民的劳务纠纷终于圆满化解。
  案件发生在2023年3月份到11月份,17名原告向被告提供劳务,劳务工资从3000多元到1.6万余元不等,劳动已履行,但17名农民工的辛苦钱一直要不回来。最终17人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及时支付劳务费。
  因涉及原告众多,为尽快解决纠纷,武乡法院秉持“先坐旁听席再坐审判椅”的理念,把原、被告聚集到法院调解,了解案件背景,倾听各方的意见。
  被告表示经济困难,希望能调解解决,分期支付。各原告也希望尽快解决,但众说纷纭,意见不一,有的认为自己需要看病急用钱,有的因孩子上学急需要钱,有的觉得自己钱少想一次性解决,有的认为自己的钱最多就应该重点解决,还有的认为劳务费数额没有核对清楚。
  调解一次次陷入僵局,不仅原、被告无法有效沟通,就连17名原告间也不时产生摩擦。
  如何解决当前的困境,如何制定一个不仅原、被告都认可,且17名原告亦认可的调解方案?在碰头研判后,三位法官决定“四步走”。
  第一步,查清事实,核对各位原告的劳务费数额,并进行确认。第二步,深入现场调查,查访被告租赁土地的村委、乡镇,确认被告土地租赁情况以及被告现在的经济状况,根据被告现有的经济能力制定适合被告的支付方案。第三步,制定调解方案,如何让17位原告感受到公平正义,三位法官研讨各种调解方案进行比较,最终确认给各位原告分阶梯支付,即按照劳务费数额分三个阶段支付。劳务费在5000元以下的,被告每个月支付500元;劳务费在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被告每个月支付1000元;劳务费在1万元以上的,被告每个月支付2000元。第四步,上门调解,三位法官带着调解方案主动上门找原告,一个个确认数额,阐明整体调解方案,细化被告支付每个人每个月的数额,并回答各位原告和被告现场提出的问题。最终,17位原告和被告均在调解笔录和调解协议上签字,被告当场支付诉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