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年09月30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B18]
“十一”黄金周健康提示

过节需有节合理膳食规律作息

  金秋十月,秋高气爽,新冠、流感、肺结核、水痘、麻疹、流行性腮腺炎、诺如病毒等秋冬季传染病也将进入高发期。“十一”黄金周的到来,公众假期聚会、外出旅游增多,人员流动也随之加大,公共卫生的风险也将进一步增加。为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和突发事件的扩散蔓延,保障公众健康,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山西省“国庆”假期公共卫生的风险进行评估,并发出以下健康提示。

  ■关注重点场所,严防聚集性疫情
  托幼机构、中小学、养老院、医院、工厂及社区等重点场所应强化健康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处置措施;在传染病流行期间,坚持公共场所清洁和预防性消毒,保持空气流通;学生和家长配合学校落实晨午(晚)检、因病因事缺课追踪制度;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要尽早就医,隔离治疗,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
  ■接种疫苗,保持良好卫生习惯
  预防传染病最有效最经济的方式是接种疫苗,建议儿童、中老年人及基础疾病者,要积极接种相关疫苗。
  在日常生活中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也是预防传染病的重要手段,请公众坚持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等良好卫生习惯,不要采食野生蘑菇和野菜野果,避免接触任何来历不明的动物,不捕猎不食用野生动物,不食用病死动物。公众若出现发热、咳嗽、打喷嚏、皮疹等症状,应及时就诊。
  ■加强食品监管,降低食源性疾病
  节假日期间聚餐增加,食物中毒风险也相应增加。以微生物所致食物中毒最为多见。建议市场管理部门,加强节日期间对学校食堂、旅游景点、餐厅等场所的食品安全监管,防止食源性疾病的发生。食品经营单位尤其是学校、托幼机构、工地等集体单位食堂,如发现食品从业人员出现发热、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直至痊愈。学校、托儿机构一旦出现腹泻、发热等病例,应及时报告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场监管等部门,积极配合专业调查和处置。
  ■强化四方责任,降低人畜共患病
  节日期间,聚餐聚会的增加,势必带来牛羊肉和禽蛋消费的增加,各地疾控中心要深入重点场所,加强宣教干预工作,提高从事畜禽饲养、屠宰、加工、销售人员的防病意识;公众要遵守“四不准一处理”原则,“四不准”是指“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病死畜禽及其产品”,“一处理”是指“对死亡畜禽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农业部门要积极加强畜禽间免疫和日常消毒管理,对死亡畜禽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市场管理部门要加强牛羊肉等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把源头采购关,严防未经检验的牛羊肉等产品跨区流动进入市场。一旦发现疫情,卫生、农牧、市场管理部门要坚持疫情处置“三同时”(即同时到达现场、同时开展调查、同时进行疫情处理),严防畜间疫情向人间传播。
  ■外出旅行防护,预防“节日病”
  秋分时节昼夜温差加大,气温逐渐下降,建议公众假期期间根据早晚天气变化及时添衣加被。外出时需关注天气预报,提前做好防雨防寒等措施。节日期间要合理膳食、规律作息、适量运动、控烟限酒,避免过度劳累和情绪激动,过节需有节,健康最重要;外出时要加强自我防护,着长衣长裤,特别是在黄昏和清晨时分,避免蚊虫叮咬;建议选择卫生条件好的餐饮场所就餐,食用火锅等食物时,注意开窗通气,谨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在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密闭场所以及人群聚集的场所建议规范佩戴口罩;途中注意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保持社交距离;旅行中出现发热、腹泻等症状,不建议带病旅行、带病聚会访友,要尽早就医。 记者 高慧娟 通讯员 穆生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