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年08月14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9]

耗时两年不放弃为外地企业执行回800多万元

  本报讯(通讯员刘冠华)  近日,汾阳法院执行法官灵活运用善意执行理念,促成一起涉及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终本案件的顺利出清。
  某煤业有限公司是位于汾阳市的一家以煤炭开采、煤炭加工、煤炭开采技术服务为主要业务的国有企业,同时该公司也是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2011年11月间,云南某公司与该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明确约定了工程内容、建设工期、合同价款、违约等内容。工程竣工后,该公司以案涉双方对应付金额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为由拒付工程欠款,云南某公司多次催讨无果,遂诉至法院。经一审、二审法院判决后,该公司未如期履行。
  2022年9月,云南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陈某作为其公司委托代理人参与执行活动。
  进入执行程序后,汾阳法院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对被执行人的2套生产设备采取“活查封”的方式“放水养鱼”。并且经过线上、线下全面调查后,没有发现某煤业有限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经申请执行人云南某公司书面同意,法院于2022年12月29日依法裁定该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攻坚行动开展以来,汾阳法院执行局传唤被执行企业法定代表人康某到庭,并告知若继续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面临司法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2023年11月23日,某煤业有限公司将100万元执行款打入法院账户,并承诺剩余款项从2023年12月开始每月30日前给付100万。至2024年5月,某煤业有限公司已将案件执行款6169829元履行完毕。
  在执行干警的持续督促下,2024年7月22日,被执行企业将工程款利息259万余元全部给付完毕。至此,该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