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年08月14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9]

个人一年消费39万余元 欠货款32万余元不还

  本报讯(记者吉维华)8月5日,申请执行人李某代表果农将一面写着“惩恶扬善弘扬社会正气,依法执行心系百姓民生”的牌匾送到新绛法院,感谢法院干警真情为民解忧,守护公平正义。
  新绛县阳王镇、万安镇是远近闻名的“油桃乡镇”,每年都有外地客商前来采购。2020年5月至8月,外地客商张某委托村民李某作为代办向果农收购油桃并运往外地。最后一批油桃发出后,李某找到张某要求结算货款,而张某却只支付了部分货款,剩余326900元推托不付。眼看果农们的血汗钱要不回来,李某决定向法院起诉。2020年10月,李某将张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支付货款。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被告张某向原告李某履行付款义务。
  2021年,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张某拒不配合,多次传唤不到庭,且气焰嚣张,后又失踪,长期躲避执行。此后的几年里,新绛法院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经多方查找,终于发现了张某的线索。根据这一线索,法院迅速会同公安、电信等部门,及时掌控张某的行踪轨迹,并成立专项行动组,在张某常出没地点进行布控并成功将其强制拘传到法院。
  面对执行干警的政策宣传,张某仍百般辩解,表示没有能力履行判决。但深入调查发现,张某在过去的3年里,一直通过使用他人的微信、支付宝、银行账号的方式逃避执行,其在2023年的微信支出就高达436万余元,其中用于个人生活消费的金额更是高达39万余元。这些证据充分说明,张某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判决,其行为已经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法律尊严不容亵渎,违法犯罪必受严惩。新绛法院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并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在即将接受刑事审判时,张某才深刻认识到,自己想方设法躲避执行,不仅没有能够逃避法律义务,反而触犯了刑法,只有主动履行法律义务,争取从宽处理,才是唯一明智的选择。于是,张某主动要求履行全部欠款。
  当拿到赔偿款的那一刻,李某和果农们流下了激动的眼泪。虽然这是迟到的油桃款,但凝聚着法院干警的辛勤与付出,见证了法院干警司法为民的一片真情,于是便有了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