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工会”聚合力高效为民解“薪”愁
原告张某、李某等四人于2021年3月进入被告某公司某高速项目部工作,从事杂工工作,但2024年2月至4月工资一直拖欠未发,四人工资总计33880元,该系列案件前期经过劳动仲裁,无果后,原告四人无奈到法院寻求帮助。
昔阳法院受理案件后,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认为该案事实比较清楚,且该案涉及农民工工资,迅速将该案件移交到诉调对接中心。诉调对接中心工作人员按流程将案件委派给昔阳县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室进行诉前调解。
工会调解员在接到该案后,立刻安排调解工作,摆事实、讲道理,认真核对每一笔劳务工资的金额,耐心、细致地向某高速项目部释明这笔钱是务工人员的报酬,工资款能否及时到位直接影响务工人员及其家庭的正常生活,并告知其恶意拖欠工资的法律后果。最终某高速项目部主动将工资欠款支付给原告张某、李某等四人,案件圆满解决。
近年来,昔阳法院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开展“法院+”多元解纷工作,与工会等部门共同推动劳动争议、劳务合同纠纷源头化解、诉前化解、多元化解、实质化解,让劳动者维权更加便捷、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