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年06月26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8]

围墙开裂与邻居有无关系实地勘察多轮调解解民忧

  本报讯 (通讯员 刘福娟) “法官,我的大门和围墙再不维修,很可能坍塌,到时候损失更大了,附近小孩比较多,万一砸到小孩怎么办?”前不久,一名中年男子在吉县法院诉讼服务窗口提交材料时焦急地说。
  2023年9月份,李明(化名)发现自家大门和围墙出现裂缝,后经多方查看,邻居张华的水表池内有积水,李明急忙联系修理人员将水表管道漏水问题及时进行了维修处理,但在之后的几个月里,围墙出现下沉,裂缝也逐渐增大、增宽,如果不及时维修,存在坍塌的危险,经过多次协商,各方对责任的承担和损失修复费用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李明遂将某公司与邻居张华起诉至吉县法院。
  为消除李明的顾虑,立案法官建议李明先进行诉前调解,免去很多程序性时间限制,如调解不成,立即立案进入诉讼程序,李明表示同意。
  吉县法院工作人员立即和吉县非诉讼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贺志良前往现场进行勘察。经查看,李明院落的大门及院墙与张华的水表池距离1米左右,大门附近及院墙地基出现下沉现象,墙体出现不同程度的裂缝。贺志良分别与张华、某公司取得联系,双方均认可2023年9月份发现水表池内因漏水存有积水,但具体的漏水持续时间、漏水原因以及李明围墙、大门受损是否是因为水表池内漏水所致、受损的金额等一时也无法确认。
  该案若不能在诉前妥善化解,进入诉讼程序则须对大门及院墙受损原因以及损失金额进行鉴定,而这种鉴定一般分为三个流程:受损围墙及大门与水表池漏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围墙及大门的修复方案;围墙及大门的修复费用。不仅流程复杂、花费时间较长而且鉴定费用较大,无疑会加重当事人的负担,且即将进入雨季,如果不能尽快修复,李明围墙及大门的受损会进一步加重,造成的损失会更大。
  贺志良在了解案情时得知吉县吉昌镇祖师庙社区也曾组织李明、某公司、张华进行了调解,于是,大家便一同前往该社区找到了党支部书记葛建军,详细了解调解时双方的意见、态度以及未能调解成功的原因,并提出利用社区人熟、居民信服等优势,再次进行调解的思路。
  近日,吉县法院工作人员及贺志良、葛建军再次组织各方当事人在李明家进行面对面调解。贺志良、葛建军结合现场勘察情况讲事实、摆道理,引导各方互谅互让、换位思考,吉县法院工作人员亦向他们充分释明该案进入诉讼程序后的鉴定流程、鉴定费用以及大门及院墙不能及时修复可能出现的不利后果。最终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各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履行,李明也于近期组织专业人员将围墙修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