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年04月29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B19]
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或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国华人寿长治中心支公司被罚9万元

  本报讯 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长治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治中心支公司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或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长治监管分局责令改正并罚款9万元。时任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治中心支公司银保部经理王霞,对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治中心支公司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或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