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年04月29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B19]
因承诺给予投保人等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阳光人寿长治中心支公司被罚10万元

  本报讯 4月2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长治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治中心支公司因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长治监管分局责令改正,罚款10万元。
  同时,一名相关责任人被警告并处2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