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联动一盘棋 腾退异地房屋27间
申请执行人宋某亭与被执行人杨某顺、浑源某农业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浑源某农副产品加工厂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平城区法院向被执行人下达执行通知书,但被执行人怠于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于是,法院查封了被执行人杨某顺名下的位于浑源县和某苑小区6号楼1层2-27号(车库)以及其所有的该小区7号楼12号商铺,并进行了价值评估和两次拍卖。拍卖流拍后,申请执行人同意以物抵债。经法院多次协调、张贴敦促履行公告、限期腾退公告后,被执行人仍拒不腾退。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法院果断启动强制腾房程序。
由于该案涉及案外人人数多、范围广,且在居民生活区内,平城区法院党组高度重视,从综合协调、警务保障、现场实施、稳控疏导、后勤保障、现场监督等方面全方位制定腾退预案,并邀请公证部门、媒体记者见证执行活动,强化执行公开,促进规范执行。同时通过执行指挥中心平台,将行动方案报请大同市中院。考虑到涉案车库长期被案外人占用,在对案情及预案进行分析后,大同市中院制定了周密的协同执行方案,协调浑源法院全力配合此次腾退行动。
4月9日,平城区法院执行干警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有序对涉案车库内物品逐一进行清点、登记,并全程录音录像,确保腾退工作的公开透明。本次行动共出动警车8辆、执行干警40余名。执行过程中,部分案外人情绪较为激动,不愿配合腾退工作,执行干警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认真与其进行沟通,缓和其对抗情绪。经过法律释明和思想疏导,部分案外人主动自愿将车库内的生活用品搬离了执行现场。
本次协同执行是平城区法院与上级法院和兄弟法院联合执行的一个小小缩影,生动诠释了全国法院执行工作“一盘棋”的执行理念,彰显了法院凝聚合力、协同配合的职责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