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年12月06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7]

44次通电话 涉企纠纷一次化解

  本报讯 “谢谢李法官,我太感动了,这笔款项我们找被告催要了很多次都没有进展,没想到你们在诉前就帮我们全部解决了!”
  这是永济法院通过诉前调解妥善化解的一起由其他法院移送的涉企合同纠纷案件。
  2022年9月,被告某营销管理公司与原告某文化传媒公司签订《演出合同》,约定被告邀请原告提供演员参加景区演出活动,被告支付演出费用。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照约定时间及场次演出完毕,但受疫情影响,被告经营陷入困难,尚欠原告部分演出款未支付。原告向其住所地法院起诉。
  永济法院在收到案件后,考虑到原、被告均为企业,为节约诉讼成本,永济法院诉服中心负责人向原告说明了情况并在征询了原告的调解意愿后,积极联系被告相关负责人,向被告阐释了诉前调解的优势以及案件进入诉讼、执行程序可能会给企业今后融资以及生产经营带来的不良影响,就此展开了调解工作。
  因原、被告负责人均不在本地,承办法官通过电话沟通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以办理过的类似涉企案例,向双方深入剖析其中蕴含的法理关系,同时结合双方现状全力寻求解纷平衡点,耐心疏导双方情绪。被告向法院说明了公司经营的困难,愿意支付余款但需要一定时间,协调的履行期将至又遇被告公司接受资产审计,账户资金不能使用。
  承办法官通过电话多次在双方当事人之间沟通、协调、督促,希望最大限度缩短解纷周期。功夫不负有心人,与原告代理人20次通话、与被告两位负责人24次通话,被告于2023年11月10日、16日、23日分三次付清了所有余款。 永济法院供稿